对象明确的外贸索赔

2024-05-04T15:48:33
By 出海派编辑组

对外贸易之明确索赔的对象

一、短交

1.1 短交是指买方在收到货物后,经开箱检验,将实际货物与装箱单核对,发现货件短少。出现这种情况一般不是运输公司的责任,多数为卖方疏忽或故意短交,所以应向卖方提出索赔。

二、短卸

2.1 运输工具到达目的地后,所卸货物的数量与提单或运单所列明的数量不相符合,这种情况多是运输公司将货物误卸其他口岸,或因疏忽短卸,甚至有的故意短卸。通常索赔对象为承运人。

三、短失

3.1 发票、装箱单和提单均证明货物已装到运输工具上或已交承运人,但是到达后发现有部分损失。3.2 一般而言,由于运输公司将货物误卸其他口岸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应由运输公司承担;如果是因为在运输途中的盗失、海水浸人、天气原因造成的损失,则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理由证明并拿出有效保险凭证向保险公司提出理由证明并拿出有效保险凭证向保险公司提出理由证明并拿出有效保险凭证向保险公司提出理由证明并拿出有效保险凭证向保险公司提出理由证明并拿出有效保险凭证向保险公司提出理由。

四、包装破损导致货物散失

4.1 当发生包装破裂而导致部分或者所有的物品散失时,如果是卖方包装不当造成的,应归咎于卖方;如果是因为在运输途中由于不当的堆叠和储存而使包装遭到性能考验而使得包装遭到性能考验而使得包裂。此时应归咎于承运人;如果是因为天气原因或者其他不可能抗御的情况导致包裂而使得部分或者所有的物品遗失时,此时应归咎于保险公司。

五、品质或者尺寸不合规定

5.1 当买家检测到买来的物品与原始合同中所写尺寸或者品质不一样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卖方补办新物品或者重新作价。如果是因为天气原因考验考验造成物体生命力衰竭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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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FQAS)


问题一:什么是外贸索赔?

外贸索赔指的是企业在参与国际贸易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从事外贸的企业可以通过索赔的方式来追偿这部分损失。常见的外贸索赔情况包括货物损毁、运输延误等。

问题二:可以针对哪些损失进行外贸索赔?

主要可以针对以下方面进行外贸索赔:

1. 货物损毁。如海运中货柜损坏造成商品破损。

2. 货物短缺。如中途部分货品遗失。

3. 货物延误。如船只过滞造成交货期延后。

4. 货品质量问题。如供应商提供商品质量不合格。

5. 价格下跌。如交货期延长导致商品价格下跌。

问题三:如何进行外贸索赔?

外贸索赔通常需要以下步骤:

1. 彻底确认损失情况并收集证据如照片等。

2. 确定责任方,如承运人或保险公司。

3. 根据责任程度提出赔偿要求。

4. 与责任方协商解决或提交第三方仲裁。

5. 如达成一致则获得赔偿或通过程序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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