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时间与处理

2024-05-20T00:38:38
By 三秒怂

商标异议的时间是多久?过了这个时间期限我们还能提出异议吗?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作出初步核准注册审定并予以发布初步审定的《商标公告》的申请商标,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的3个月内设定为商标的异议期。该异议期,是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其商标专用权的必经程序。其目的在于,公开征询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给予注册在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次保护自身利益的机会,杜绝以后权利冲突后患的发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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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FQAS)


问题一:什么叫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商标权人对他人使用的商标或标识有侵害自己商标权的疑虑,就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其提出异议,要求停止使用可能产生混淆的商标或标识。

问题二:商标异议的处理期限是多久?

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规定,商标异议处理期限为自提出异议之日起60日内。60日内商标局将会全面审查异议案件所附证据和双方意见后做出决定。

问题三:商标异议审查结果如何告知相关当事人?

商标局处理完毕商标异议案件后,将以书面形式将审查结果告知异议提出人和受异议人。若支持异议要求,则通知受异议人停止使用可能产生混淆的商标;若不支持异议要求,则通知异议提出人。

问题四:商标异议被支持后该如何处理?

如果商标异议被商标局支持,受异议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可能与异议人商标产生混淆的商标或标识。同时可以选择放弃商标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