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函调工作中,不予办理退(免)税规定

2024-04-29T23:25:20
By 帅得惊动党中央

一、对出口货物已发函调查尚未收到回函的,不予办理退税。

二、对出口货物发函调查,回函不清或虽回函但不足以排除骗税嫌疑的,不予办理退税。

三、对从骗税多发地区购进出口货物进行函调时,必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函调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格式进行函调。凡回函内容不清、格式不对或填写项目不全的,或没有回函税务机关税务所所长、税务局局长签字的,以及不是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回函等情况的一律不予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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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FQAS)


出口商货物是否符合退(免)税条件?

根据《出口退税管理办法》规定,出口货物符合以下条件方可享受退税优惠:

如何申请退(免)税?

出口商需按照规定在办理退税申请时提交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后办理退税手续。

是否能够进口产品同时申请退(免)税?

不可以。出口退税范围仅限于自产品,进口产品不属于退税范围。

退税申请被驳回如何处理?

出口商可在收到退税驳回通知后30日内向退税管理部门提出复审申请,提交补充材料以证明符合退税条件。若仍不满意可以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退税完成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情况下,出口退税通常在3个月内完成办理。但具体时间受申请材料齐全程度等因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