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的通知和转递

2024-05-17T11:27:35
By 亚瑟瑟发抖

1)信用证的通知

如果信用证以电信方式开立,开证行会将电信文件直接发送给通知行,由通知行核对密押无误后以信用证通知书(advice of L/C)的形式转告受益人。如果信用证以信件方式开立,开证行一般会将信用证直接寄给通知行或转递行,由其核对授权签字无误后转递给受益人,但有时也会将信用证直接寄给受益人。由于受益人无法核对授权签字的真伪,他还会将信用证交予其往来银行或其他同开证行有代理关系的银行,以检验签字的有效性。因此,这种以受益人为收件人直接寄送信用证的情况比较少见,开证行一般通过通知行(包括转递行)向受益人转交信用证。

2)信用证的转递

被要求通知或转递信用证的银行没有义务一定要执行开证行的指示,但必须将拒绝通知或转递的情况及时通报给开证行。如果通知行决定照办开证行的指示,则首先必须鉴定信用证的真实性。过去有些银行(尤其是东南亚一带的银行)认为通知行的责任只是原样转递信用证,不需核对其签字或密押。其实这一观点带有极大的潜在危险性,因为受益人无法检验信用证的真伪,而且相信通知行转递给他的信用证应该是真实无误的,所以通知行不说明信用证的真伪就是默认其真实性,如果恰好碰到伪造的信用证,受益人就会面临

巨大损失。为了强化对受益人的保障,《UCP600》明文规定:除非银行不准备通知信用证,

否则必须检验其真伪。

通知行的手续费由谁支付,应根据信用证的规定来执行。大部分信用证规定,开证行所在国家以外发生的银行费用包括通知费,应由受益人支付,因此通知行应向受益人收取手续费。但若受益人拒付,通知行不能因此而扣留或拒绝通知信用证。因为《UCP600》规定,发出指示者应对执行指示者的费用负最终付款之责。因此,若受益人拒付通知费,通知行应向开证行收取这笔费用。


信用证的通知和转递 常见问答(FQAS)

1. 信用证通知是如何进行的?

信用证通知是通过银行将信用证的内容和条款通知给受益人或受益人的代理人来进行的。通常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快递服务进行通知。

2. 我如何确定是否收到了信用证的通知?

一旦银行发送了信用证的通知,您应该尽快查看您的电子邮件、传真或收到快递服务。您还可以联系银行或发出信用证的一方来确认是否已经收到通知。

3. 受益人如何接收和处理信用证的通知?

一旦受益人收到信用证的通知,他们应该仔细阅读信用证的内容和条款,确保符合要求,并开始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4. 信用证的转递是什么意思?

信用证的转递是指将信用证的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该第三方可以是受益人的供应商或其他相关方。通常需要得到原信用证发出银行的许可。

5. 如何进行信用证的转递?

信用证的转递通常需要遵守原信用证的条款和要求,以确保合法有效。您需要联系原信用证发出银行并按照他们的指示进行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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