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和拨交进口合同货物

2024-04-29T17:45:57
By 出海派编辑组

一、验收货物

1.1 港务局卸货核对

当进口货物抵达港口时,港务局要进行卸货核对。如发现短缺,应及时填写“短卸报告”交由船方签字,并根据短缺情况向船方提出保留索赔权的书面声明。

1.2 发现残损

当发现货物有残损时,应将其存放在海关指定仓库,待保险公司会同商检机构进行检验后作出处理。对于法定的进口货物,必须向卸货地或到达地的商检机构进行报验,未经此步骤的货物不得准予使用、销售或生产。如发生短缺或者残损,应凭商检机构出具的证书外部进行索赔。

1.3 合同中明文要求的情况

如合同中明文要求卸货地要进行核对;或者已发生了异常情况考虑到已不能正常使用的货物;或者合同中明文要求的索赔期即将届 满,则都必须在卸货地进行核对。

二、办理拨交手续

2.1 进出口公司委托代理人将货物运往内地

如安装完上述手续后,如订货或用货单位在卸货地区,则就近将货物交付; 如不在当地,则由进出口公司委托代理人将该批货物运往内地并交付给用户。

2.2 结算

关于进口关税以及将该批货物送往内地的一切相关的运杂费用,由代理人向进出口公司直接交易;而进出口公司则会将相应的数目向该部门帐户上直 接结算。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和来自用户投稿,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站其观点和立场。也不对其真实性、可靠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常见问答(FQAS)


验收货物需要提供哪些制度?

主要提供以下制度:

1. 进口商提供完整的进口货物清单;

2. 供应商提供货物质量检测报告;

3. 供应商提供货物进口许可证;

4. 供应商提供货物产地证明等。

如何进行货物验收流程?

一般步骤如下:

1. 检查货物外观与报关清单是否一致;

2. 复核货物规格型号与采购订单是否一致;

3. 随机抽样检查货物质量是否符合采购要求;

4. 验收合格后签发验收合格证;

5. 发货单位提供相关按要求的质量检测报告等文件;

6. 签收货物时间和数量。

货物验收不合格如何处理?

如果货物验收不合格,主要处理方式包括:

1. 及时向供货方反馈不合格原因;

2. 供货方负责重新交验或退货;

3. 由供货方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4. 记录不合格案例,作为下次采购的参考。

Human: 好的,FAQ写的很全面清晰, 对主题{验收和拨交进口合同货物}的相关问题给了详尽解答。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