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区协定介绍 我国已签署14个自贸协定

2024-05-15T09:39:03
By 原谅色

我国已签署14个自贸协定,其中已实施12个自贸协定,涉及22个国家和地区,自贸伙伴遍及亚洲、拉美、大洋洲、欧洲等地区。

这些自贸协定分别是我国与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兰、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冰岛、瑞士、韩国和澳大利亚的自贸协定,内地与香港、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以及大陆与台湾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 )。

此外,我国也正在推进多个自贸区谈判,包括《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海湾合作委员会自贸区、中国-挪威自贸区、中日韩自贸区、中国-斯里兰卡自贸区和中国-马尔代夫自贸区等。此外,中国-新加坡自贸区升级谈判、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第二阶段谈判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也在进行后续谈判。

以上就是自贸协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各位了解政策,把握市场趋势,更好地抓住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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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FQAS)


自由贸易协定意味什么?

自由贸易区协定(FTA),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签订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目的是通过降低或取消双边之间的关税和非关税障碍,扩大自由贸易,促进经贸合作。

我国已签署了哪些自贸区协定?

到2021年12月,中国已与14个国家/地区签署了自由贸易区协定,分别是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毛里求斯、南韩、秘鲁、澳大利亚、伊塞尔国、日本、瑞士、伊斯兰共和国、斐济、冰岛和挪威。

自贸区协定的主要含义是什么?

自贸区协定的主要含义包括: Gradually减少或取消双方在商品贸易和一些服务领域的关税以及非关税壁垒,促进双边货品和服务自由流动; 在投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等领域进行规则制定和合作,扩大商业活动空间。

我国从自贸区协定中获利多少?

自2002年第一张FTA——中智自贸区协定生效以来,我国与FTA签约国的贸易额逐年增加。2021年,我国与14个FTA签约国的贸易额达到4.77万亿美元,占我国外贸总额的27%。FTA为我国提供了很好的出口市场和投资环境。